近日,张家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张家口市文明单位复查结果公布,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张家口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桥西区院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构建高质量检察队伍的重要载体,作为全面衡量文明司法的重要标志,积极营造全院规范、公正、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学史力行”中,全面开展“为民办实事”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大“从检为民”的社会影响;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深度融合、检察工作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同步加强,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直以来,桥西区院始终保持积极的创建热情和工作激情,先后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被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授予“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桥西区院将以该项荣誉为新起点,抓实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抓实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干警纪律意识,保证党的纪律刚性运行;抓实“开门办政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司法为民重点,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让检察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惠及百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追求。